
证券法》修订案三读
或将迎来资本市场新变革
本刊记者/杨群
本文始发于总第897期《中国新闻周刊》
时隔24个月之久,一波三折的《证券法》修订草案终于迎来三读。
4月20日,《证券法》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**会第十次会议审议,据业内人士预计,实施**发行注册制、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等将成为讨论焦点。
据知情人透露,与草案二审稿相比,三审稿重点是根据**发行注册制**试点的进展情况,增加科创板注册制的相关规定,同时根据资本市场**发展的实际情况,对其他相关制度进行适当修改完善。
按照立法程序,修法一般会经过三读。《证券法》修订草案一审稿因为2015年的股市**动被搁置,2017年的二审稿又存在较大的争议,三审稿如今正在全国人大**会审议过程中。
“《证券法》修订草案三审比较大看点就是如何将注册制写进证券法。”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向《中国新闻周刊》表示。
草案“六年三读”
先发行**,后设立监管,再通过法律,证券市场在“试点先行”的理念下向前摸索。
在摸着石头过河中,证券市场发展有两个重要标志:一是隶属于***的监管机构***在1992年成立;二是监管法律《证券法》由全国人大颁布实施。
据统计,《证券法》颁布实施二十多年以来,共经历过4次修改,分别在2004年、2013年和2014年进行了三次修正,在2005年进行了一次修订。根据相关规定,中国法律的修改有两种方式:一是修正,是立法机关对法律部分条款进行的修改;二是修订,是立法机关对法律进行***的修改。
虽然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,但现行《证券法》的法律框架沿用的仍是上世纪90年代末市场格局下的版本。
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不断变革,《证券法》的一些法律条文已经不能适应当前资本市场的需要,修法迫在眉睫。
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早期阶段曾参与过证券法修订,他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2014年12月底,他曾应邀到全国人大**会作资本市场如何发展的报告,因为委员们需要了解全球资本市场发展历史、资本市场重要性和中国资本市场现状以及问题的相关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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